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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投资者可以融资融券?如何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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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证券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10-6 9: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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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即将开闸 什么样投资者可以参与 融资融券呼之欲出,投资者如何才能参与其中?记者请有关专家就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不过,实际操作流程将以近期即将发布的细则为准。 征信要合格 专家指出,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有资格进行融资融券。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只有通过了券商征信调查的投资者才能参与融资融券。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必须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该券商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该券商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账户必须实名制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等内容。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后,应当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并通知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按照规定,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也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逾期未偿债 券商可平仓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 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融资融券合同的约定,提取担保物。 融资融券对象有规定 专家指出,并非所有的证券都可以成为融资融券交易的对象,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适时公布融资融券试点的标底证券的范围和名称。按照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客户应当在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向证券公司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客户融券期间,其本人或关联人卖出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客户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证券公司申报。 专家提醒广大投资者,融资融券既可放大获利,也会放大风险,投资者须充分了解该项业务的风险,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当前整个国际金融环境动荡的背景下,不可轻举妄动。(证券时报 凌峰)
投资者如何参与融资融券
先开立信用证券和资金账户 根据深交所专家日前对融资融券细则的解读,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通过有关试点券商的征信调查。投资者如不能满足试点券商的征信要求,在该券商网点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有重大违约记录等,都不得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投资者向券商融资融券前,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券商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融券卖出价不得低于最近成交价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卖出证券资金须优先偿还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与券商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券商融资专用账户。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与券商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券商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北京晨报) 融资融券如何操作
投资者在交易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融资买入: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融券卖出: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实例解读融资融券两大焦点
焦点1 保证金比例
5000元保证金可融1万元
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究竟是多少?这关系到今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融券将投资收益放大多少倍。
所谓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只需投入部分保证金,而其余资金由券商代为支付。根据测试方案,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均为50%。
实例解读:如果投资者要融资,其投入的保证金为5000元,那么该投资者可从券商处融得10000元。这样,该投资者融资后总市值为1.5万元。
如果投资者要融券,其现有的可充当保证金的证券的市值为5000元。那么,该投资者可融得的证券市值为10000元,融券后的总市值为1.5万元。
焦点2 维持担保比例
亏多了要追加保证金
在规定保证金比例的同时,深交所还规定了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如何理解130%的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据深交所技术人员介绍,这一比例是券商控制风险所需要随时关注的,相当重要。
实例解读:以前面的例子为准,客户融资融券后,市值为1.5万元,如果某天其总市值减少到1.3万元以下(即融得资金或证券市值的130%)时,券商将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那么,究竟客户需要追加多少保证金呢?据介绍,130%是交易所规定的一个底线,只要超过这个比例就可以了。当然,券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追加的比例,如140%或150%,以降低券商风险。(华商晨报)
融资融券推出 散户很难参与其中
融资融券提醒
融资融券推出,市场一片欢呼。
而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这消息显得更为“中性”。
散户融资融券工具太少
东吴证券分析师祁大鹏认为: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融资融券只能是机构、私募、超级大户们的专利,中小投资者能够真正使用融资融券工具的可谓少之又少。
“例如融资,在股市中融资主要有两种功能,一种是超短期的拆借,另一种是中线拆借。但散户实际上根本接触不到这两种操作,在日常炒股过程中,散户靠自己的持仓抵押借来的那些钱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祁大鹏说。
至于融券,散户所面临的是能不能融到的问题,券商在开展业务时,必然倾向于机构、私募和大户,中小投资者想融到股票卖空很难,即便融到了,可能也晚了。
散户更容易成为弱者
大通证券分析师许鹏认为: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消息面、市场分析方面的弱势,散户在多数情况下的反应速度都会落后于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或融券风险都较大。
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小投资者的判断失误的几率也大于机构投资者,这种放大本金的工具在判断失误的情况下带来的损失也比较大。
总体而言,融资融券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是机会大于风险,对散户而言是风险和机会并存。
风险太大 中小散户最好观望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比如融资融券,其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记者就认识一位机构投资者,在2000年时的身价就超过了千万,本可以提前退休的他,却选择了加大风险,他在2000年时向券商融资,买入“银广夏”,随后因为股价暴跌,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他也被洗白。
“在前几年的大跌中,很少有人在融资后还能全身而退。”一位在证券圈子里混得很久的人士说。
“如果控制不好,被市场消灭掉也是完全可能的。”一位券商老总也认同其中的风险。
这里提醒投资者:千万不要因为急于求成,而将本金都赔进去,比如中小散户,本身就不具备在市场中长期稳定获利的本领,那么,最好还是对融资融券保持观望。股市中,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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